孕妇须知 孕早期的九大禁忌
- 2012/8/13 来源:医网病友论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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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网摘要:老一辈的人都说,女性怀孕后就要小心为上,什么事都要顾及肚子里的宝宝。那么究竟生活中的哪些小细节需要孕妈咪注意的呢?小编马上给大家讲讲孕妇生活的九大禁忌事项。孕妇须知哦!
六、不宜吃热性调料
怀孕后吃小茴香、大茴香、花椒、桂皮、辣椒、五香粉等热性香料,以及油炸、炒等热性食品,容易消耗肠道水分,使胃肠腺体分泌减少,造成便秘。发生便秘后,孕妇用力排便,令腹压增大,压迫子宫内胎儿,易造成胎动不安、胎儿发育畸形、羊水早破、自然流产、早产等不良后果。
七、不宜过多吃油条
油条里含有一定量的明矾,而明矾是一种含铝的有机物。铝可通过胎盘侵入胎儿的大脑,使之形成大脑障碍,增加痴呆儿的发生机率。
八、不宜过多用药
怀孕3周至3个月内,是胚胎器官形成期,此时胎儿对药物的作用十分敏感。据临床调查证实,某些药物可导致胎儿畸形,常见的有强的松、链霉素、阿司匹林、眠乐通(安宁)、安定、四环素、氯霉素、长效磺胺等。若孕妇必须服用,应在专科医生指导下应用。
九、不宜过多接触洗涤剂
洗涤剂中的直链烷基碘酸盐、酒精等化学成分,可破坏和导致受精卵的变性和坏死。特别是在新婚受孕早期,若过多地接触各种洗涤剂(洗衣粉、洗发水、洗洁精等),那些化学成分就会被皮肤吸收,在体内积蓄,从而使受精卵外层细胞变性,导致流产。
本文来源: http://baby.ew86.com/a/20120813/774436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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