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育保险办理及报销流程
- 2013/3/19 来源:医网病友论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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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网摘要: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,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、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。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、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,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,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,重返工作岗位。
生育保险待遇申领--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(社保局)--符合条件即可办理,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。
报销条件
1、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;
2、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。
报销比例
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,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。其中顺产为270%,难产为320%,剖腹产为420%.
报销范围
1、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;
2、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;
3、一次性生育补贴;
4、产假期间基本工资、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。
报销期限
生育保险需在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。但各地规定各不一,有10个月,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。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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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来源: http://baby.ew86.com/a/20130319/921786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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